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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利”与“弊” 被引量: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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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模式之一:政府主办,层级联动模式 这种模式在我国中、西部许多城市开展的居家养老服务中被较为普遍地采用。它主要是采取各级政府和街居社区运用行政强制力进行推动的办法,运用各级财政资金扶持和各级行政组织的自筹资金,相应在城区、街道、社区居委会等几个不同层面分级建立起规模有别、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有别、服务对象有别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站点,并建立区、街、居三级管理机构,为本辖区内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多种养老服务。这种模式的特点是:政府主管,政府承办,行政推动,行政运作。
作者 阎青春
机构地区 中国老龄办
出处 《社会福利(实务版)》 CSSCI 2009年第3期19-20,共2页 Social Welf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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