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近代中国政治环境和近现代地方志编修实践的特殊情形,研究近代史特别是法制史必须重视新编地方志资料。事实上,新编地方志的政法志即公安志、检察志、法院志、司法志大多上起自鸦片战争之后,涵盖清末至民国时期。其中关于人事递嬗与机构沿革、司法统计与典型案例、地方法规与司法文献等方面的资料,具有独特的史料价值。当然,由于新编地方志大都面面俱到,无法特别针对某一特定学科和研究者量身定做,志书质量和篇幅也参差不齐,难以一概而论。
出处
《中国地方志》
CSSCI
2008年第3期40-45,共6页
China Local Recor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