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企业融资结构中,银行是资金的主要供给者,是重要的债权人。银行参与公司治理一方面有益于改进公司治理,另一方面有利于债权人保护。本文探究了银行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理论基础,分析了我国银行债权人是公司重要的利益相关者,阐述了我国银行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具体途径。
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期146-148,共3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作者简介
史生丽(1975-),女,汉族,辽宁沈阳人,国家开发银行干部、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李哲(1974-),男,汉族,辽宁沈阳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职员、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