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环境公共决策中,环境信息的公开是公众参与的前提。厦门PX事件的发生,昭示着该项目环评中以环境信息公开为前提的公众参与的缺位,并进而影响到环境公共决策的正当性。从PX项目环评审批,到公众事后的强烈反对,以及厦门市政府的消极应对,公权力是以刻意规避环境信息的公开来隔绝公众参与的。然而,信息化时代的信息封锁很难维系,环境公共决策需要政府与公众之间双向信息沟通,而这恰恰考验着正在进行中的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环评。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期9-15,共7页
Law Science
基金
教育部2006年度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公众环境保护权研究>(项目批准号: 06JA820031)
江苏省社科规划项目<科学发展观下的环境民主问题研究>(项目编号:06JSBFX00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