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原告主体资格难以确定问题是环境公益诉讼这一保护环境的良好机制难以展开的一块"硬伤"。基于此点考虑,以改革诉讼理念为基础,提出在实践上借鉴美国公民诉讼制度中的"事实损害标准"以及参考美国环保团体参与公民诉讼的相关规定,以期发动环保团体的力量,以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出处
《晋中学院学报》
2007年第6期74-77,共4页
Journal of Jinzhong University
基金
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重点课题
作者简介
吴金荣(1965-)男,浙江绍兴人,浙江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金琦(1982-),女,浙江绍兴人,浙江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周伟光(1962-),男,浙江绍兴人,浙江绍兴市司法局宣传处
相吉林(1970-),男,浙江绍兴人,浙江绍兴市司法局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