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义乌公安经验”的核心是义乌公安在社会治安中准确地把握了对于“稳定观”的理解。所谓科学的稳定观,就是以人为本,把和谐看作是最高层次的稳定。而义乌公安提出的一些理念及其做法,就是达成和谐的有效手段。以人为本,还是以社会为本?就要对“稳定”与“和谐”之间的区别和统一做出恰当的解释。“义乌公安经验”充分体现了义乌公安对于和谐社会的理解。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06年第6期23-24,共2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
作者简介
皮艺军,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