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烟叶收购价格作为国家烟草专卖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实行政府定价。每年,由发改委和烟草局通过对烤烟单位面积、产量、总成本和纯收益与其他农作物的生产总成本和纯收益进行比较,以粮食作物为中心,本着既有利于调动烤烟生产的积极性,又不使生产烤烟收益过大,防止烟叶生产盲目发展的原则,确定烤烟与粮食的比价,制定烤烟收购价格。但是,从我们对河南、湖南、贵州、云南等烟叶主产地的调研情况看,近些年来随着种烟成本和费用的大幅度提高,烟叶收购价格明显偏低,烟叶收购体制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现。
出处
《农村财政与财务》
2006年第12期30-31,共2页
RURAL FINANCE AND FINANCIAL AFFAI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