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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化遗产保护和社会进步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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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化遗产保护可以唤醒人们的文化意识,从而促进社会和谐,增强民族自豪感,并且使口头与非物质遗产自然状态存在的农村和牧区的人们通过文化保护而提高社会参与意识。文化遗产保护需要分别精华与糟粕,社会应该是不断进步的,惟有精华才值得保护。以为越古远越值钱、越稀少越值钱的遗产价值观是不足取的;以文化发展后杂糅的形态或纯粹模仿的形态来作为重点保护对象的倾向,是不符合遗产保护精神的。文化遗产保护既要改造它所存在的不合理的社会生态环境,又要促使这些文化事象在保留自己的特质和精华的同时,也改变自己的适应环境的能力。
作者 王宁
机构地区 北京师范大学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1期19-22,共4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作者简介 王宁(1936-),浙江海宁人,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教育部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全国哲学与社会科学研究规划专家评审组成员、全国文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文专业委员、教育部高师面向21世纪教改指导委员会中文专业召集人、中国语言学会副会长等学术职务。(北京100875)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4

  •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179.
  • 2钟敬文文集(民间文艺卷)[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
  •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67.
  • 4联合国.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申报书编写指南[Z].3.

共引文献3

同被引文献125

引证文献3

二级引证文献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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