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期房及其登记——兼论预告登记(上)
出处
《中国房地产》
2006年第9期35-39,共5页
China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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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游劝荣,黄洪旺.一座丰碑——写在物权法颁布之际[J].福建理论学习,2007(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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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刊评论员.物权法,以财产权保护的名义[J].人民政坛,2007(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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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秦希燕.物权法修改必须体现社会各阶层的利益——谈物权法草案的修改[J].中国律师,2006(7):68-69.
-
4物权法的主要内容[J].现代焊接,2007(5):9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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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地人民群众对物权法草案的意见[J].中国人大,2005,0(15):16-21. 被引量:1
-
6傅鼎生,李锡鹤,张驰.关于物权法几个问题的探讨[J].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2(4):3-5. 被引量:11
-
7杨景宇.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J].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7(3):315-316. 被引量:1
-
8晨晓.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征集《物权法(草案)》意见[J].人民之声,2005,0(8):55-55.
-
9彭东昱.物权法:充分有效保护财产权利[J].中国人大,2004(21):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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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王富博.居住权制度适用范围初探 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的相关规定[J].法律适用,2006(1):70-72.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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