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中国的经济改革进入了后改革时期,这是在市场机制基本形成后以利益制度的完善为主要目标的时期。为使后改革时期的制度调整方向凸显社会主义的“质”,需要架构与市场经济相一致、完善而定型的利益制度体系。具体包括四种利益制度一是利益表达与均衡制度,主要通过政治权利配置公共选择机制来实现。二是利益激励与约束制度,通过产权等民商事权利制度,提供一组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的规则,引导合法合理的逐利行为,规制机会主义行为。三是利益协调与整合制度,通过行政权力的配置和政府管理机制来实现。四是利益保护与救济制度,其实现的规则形式除了各类实体性制度外,主要包括各类诉讼性制度。
出处
《经济体制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4期5-10,共6页
Reform of Economic System
作者简介
冯涛,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陕西西安710061
朱旭光,博士研究生,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陕西西安71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