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6年我们收治了7例某村办玻璃厂慢性砷中毒病人,当时在没有职业性慢性砷中毒诊断标准的情况下,参考有关文献对病人进行了诊断。现对照《职业性慢性砷中毒诊断标准》(GBZ83—2002),对7例病人重新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原诊断中1例慢性中度砷中毒者应诊断为慢性重度砷中毒,其余6例均符合慢性轻度砷中毒的诊断标准。
出处
《工业卫生与职业病》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06年第4期237-238,共2页
Industrial Health and Occupational Diseases
作者简介
傅恩惠(1965-),女,主治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