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休谟的著作《人性论》和《道德原则研究》的对比研究,指出休谟对人的道德本性的看法有一个发展的过程。从总体上看,休谟认为人的道德本性处于偏私与同情之间;具体来看,休谟把偏私与同情看成是推动人类正义社会形成的两种基本力量。休谟对人的道德本性的看法的基本意义在于提出了两种看待社会的视角。
出处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3期13-16,28,共5页
Journal of 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
作者简介
黄济鳌(1970-),男,讲师,主要从事西方哲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