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陆法系的鉴定制度和英美法系的专家证人制度各有优劣。目前,这两种制度有相互借鉴、逐步融合的趋势。我国现有的鉴定制度漏洞百出、问题严重,更应向这一趋势靠拢,借鉴英美法系的专家证人制度对我国的鉴定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而专门辅助人制度的确立,无疑是这一借鉴、融合过程中的良好开端和成功典范。本文对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专门辅助人制度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自己的一点完善意见。
出处
《前沿》
2006年第6期137-141,共5页
Forward Position
作者简介
张才长(1979-),男,江西吉水人,吉水县公安局民警,湘潭大学法学院诉讼法专业2004级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