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第一部内保法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问世,标志着政企一体、政事一体的企事业单位内保体制的解体和单位负责、政府监管的内保新体制的确立。但单位负责的责任范围和权力边界及政府监管特别是公安机关监管的职权边界和责任范围、单位与公安机关之间的关系属性、公安机关对新体制的应对等问题则都有待于进一步探讨和明确。
出处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
2006年第1期5-9,共5页
Journal of Beijing People‘s Police College
作者简介
章昌志(1963-),男,湖北武汉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安学院讲师,主要从事治安学、警察法学研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