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适用除外制度是反垄断法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它是基于对社会整体利益和价值趋向的考虑,对反垄断法基本制度的修正。由于具体国情、法律制度和经济政策导向不同,各国适用除外制度的方法体例、适用范围差异较大。就我国而言,应该在反垄断立法中规定适用除外制度的原则、适用条件、适用范围等,并处理好适用除外制度和其他法律制度的协调问题。
出处
《理论探索》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期155-157,共3页
Theoretical Exploration
作者简介
于丽平(1965-),女,山东莱阳人,山东财政学院政法学院副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硕士生。
韩伟(1967-),男,山东济南人,山东财政学院政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民商法、经济法;
马艳丽(1964-),女,山东蓬莱人,烟台师范学院图书馆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