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认(admission)是一个古老而又重要的诉讼证据规则,它的理论基础是辩论主义。英美法系围绕效果意思说来理解自认概念,大陆法系围绕观念通知说来理解自认概念。与两大法系的许多国家相比,我国对自认规则的理论研究和相关立法处于初步构建阶段,远远落后于司法实践。加强对自认规则的理论研究,对于指导司法实践,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实现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出处
《理论探索》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期152-154,共3页
Theoretical Exploration
作者简介
冯锦彩(1975-),女,河北石家庄人,中共山西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讲师,山西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硕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