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理论上进一步阐明现阶段我国个人所得税综合费用扣除标准的原则和方法,对未来更加科学合理地进行所得税制度设计具有重要意义。综合费用扣除具体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为获得应税收入而支付的必要的成本费用,二是赡养纳税人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最低生活费用(即生计扣除)。综合起来不分成本费用还是生计,按一定标准数额的法定扣除的方法,叫综合法。根据一定的原则,将费用扣除和生计扣除分开,从毛收入中分别加以扣除的方法叫分别法。前一种办法简便易行;后一种方法适应性强,可以考虑各种具体情况,较能做到按能力征税,但计算比较复杂。
出处
《涉外税务》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2期7-11,共5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