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由来与“多重双轨制”的现实 (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由来 在权威的法律文本中,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被描绘成中国的J.D.,一种与已有的培养学术型、教学型人才为主的法学硕士学位不同的,以培养复合型、应用型、高层次法律人才为己任的学位制度。然而,探究起来,这种由政府部门一手创设、塑造出来的硕士学位与美国的J.D.实在相去甚远。在其不长的历史中,一个延续始终的任务是为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提供在职研究生教育,以提升其文凭水准,或曰“素质”。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6期727-748,共22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