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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立法应当体现公证制度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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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物权法》与《公证法》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物权法》是公证制度的重要法律渊源之一,它为公证制度功能的发挥提供了一个有力的支撑点;《公证法》是物权制度运行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法律机制。它是促进物权制度贯彻实施的推进器。这种制度之间关联性。客观上要求《物权法》与《公证法》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更好地实现这两个制度功能的最大化。按照立法惯例,《公证法》一般只对公证事项作列举式的规定,而具体内容则通过民商事实体法来体现。就目前的《物权法(草案)》来说,尚无公证制度方面的规定,物权法与公证法之间出现了脱节,这是物权立法中一个缺憾。
作者 黄袆
出处 《中国公证》 2005年第9期14-16,共3页 China Notary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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