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健全和发展,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社会迫切需要培养和造就更多高素质的创新型法律人才。高等学校法学教育应立足于创新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强化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培育学生的创新精神,挖掘学生的创新能力,拓展学生的实践能力,以加大创新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
出处
《前沿》
2005年第4期136-139,共4页
Forward Position
基金
2004年度江西省教研资助课题<高师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与创新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关联研究>的阶段性科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