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2002年3月21日开始,河南省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一场触及到农村方方面面的重大变革——农村税费改革,以减轻农民负担,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让农民修养生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这是中国继土地革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农业基础、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稳定而推行的影响农村分配关系的第三次重大变革,对我国农村的长期稳定发展、农业现代化建设事业以及农村民主法制建设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河南省的改革实践证明,农村税费改革是最受农民欢迎的政策举措。
出处
《人权》
2002年第6期23-26,共4页
Human Righ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