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太平天国起义时揭橥了上帝教教义和反满“民族大义” ,没有提出农民的土地要求。土地私有不符合太平天国上帝教反对私有制的教义。与历史上的“均田制”比较 ,太平天国立国后颁布的《天朝田亩制度》没有类似“桑田”与“永业田”私有的规定。《天朝田亩制度》的“分田”与“均耕”只是平均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 ,以实现在此基础上的产品的平均分配和“同享”。重审《天朝田亩制度》 ,可以发现“平均分配土地”只是对其的误解。
出处
《江海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期140-144,共5页
Jianghai Academ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