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从我国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概念框架出发,遵循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活动的规律,具体分析了高等教育成本会计核算的三个方面的七个原则,同时指出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要进行高校人才培养成本的会计核算,必须突破现有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框架,特别是在会计要素确认与计量方面,在"权责发生制"和"区分成本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两个原则上要更多地体现高等教育成本会计核算的特殊要求。
出处
《黑龙江高教研究》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2期37-39,共3页
Heilongjiang Researches on Higher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