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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改进“两金”征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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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国家分别于1983年和1989年起,开征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以下简称“两金”)以来,对于缓解国家财政困难,弥补预算资金不足,加速重点项目建设,抑制预算外基建规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征收情况不太理想,有的地区自开征以来,年年都完不成任务。从财税部门来看,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征管体制上有矛盾。按现行规定,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全部上交中央,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按征收总额的50%上交中央,50%留给地方使用。前者是把地方资金的一部分转移到中央集中使用,后者地方虽有一半的分成,但完不成任务时,要从地方预算中扣交。因此。
出处 《财会通讯(上)》 1991年第12期45-45,共1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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