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外商投资企业的不断成熟,目前外商投资企业逐渐从投入转为获利,不少外商也纷纷将分得的利润用于国内再投资,特别是将分得的人民币利润用于国内再投资。国家外汇管理局明确规定:“外商投资必须以外汇投入;人民币投资仅限于外商从其合资的企业中所分人民币利润,同时出具当地外汇管理分局的证明。”不难看出,准许外商用人民币投资,主要是为了解决外商从其合资的企业中所分人民币利润的出路,鼓励外商在国内再投资。然而,近一个时期来有些外商钻我国政策的空子,利用我们制度不严和管理上的漏洞,甚至采取欺骗、伪造等不法手段,通过各种不正当渠道获取人民币资金用于投资开办外商投资企业。
出处
《浙江金融》
北大核心
1992年第3期19-19,共1页
Zhejiang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