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张某从商店为9岁的儿子买了一辆童车,回来后让孩子学骑。谁知第二天刚骑上去,右车把突然折断,将孩子右脸和右手摔伤。张某找商场交涉,售货员说:"就是由于这种车子不合格我们才降价处理的,处理品出了事,我们概不负责。"那么,应由谁负责呢?为了弄清这个问题,我们先说说什么叫"处理品"。所谓"处理品",是指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但不存在会危及消费者人身或财产安全,并且有一定使用价值的产品。因此,国家规定"处理品"在目前市场上是允许销售的。然而,处理品决不可以是劣质品。所谓"劣质品",是指质量不符合国家安全或卫生标准。
出处
《农村农业农民》
1997年第9期38-38,共1页
RURAL AREAS,AGRICULTURE & FARM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