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乾隆十四年(1749)、四十一年(1776),清朝政府两次平定了四川大小金川土司的叛乱,并在原大小金川土司辖地分置美诺、阿尔古二厅(后改懋功厅),下隶美诺、抚边、章谷、崇化、绥靖五屯,命当地藏民、驻防绿营以及召募来的内地汉民进行大规模屯田,史称“金川改土为屯”。改土为屯是清王朝在整个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大力推行的“改土归流”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促进了当地经济文化的发展及其与内地的联系,有利于汉、藏两族人民的相互交往,同时也大大加强了清朝政府对该地区的统治。
                
                
    
    
    
    
    
                出处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5年第5期56-63,共8页
                    
                
                    Journal of 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