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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现行邮票属于有价证券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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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现代化经济建设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以往一直被人们所忽视的有关我国邮票的法律保护问题,在实践中又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亟需解决,开展对我国现行邮票法律属性的讨论尤为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伪造车票、船票、邮票、税票、货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很明显,邮票在我国刑法中是被纳入有价票证来进行调整的。笔者感到,这一规定值得研究。
作者 王三义
出处 《法学杂志》 1984年第6期52-53,共2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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