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刑法理论上,法条竞合是指同一犯罪行为,因法条的错综规定,出现数个法条所规定的构成要件在其内容上的重合或者交叉。法条宽合是关于法条之间关系的理论,所要解决的是一个行为在数个法条的情况下该适用哪个法条的问题。法条竞合是基于刑事立法而产生的,但其存在的根源在于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立法者在根据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即犯罪客体建立刑法分则体系的时候,由于社会关系的错综交织,不能不在法条所规定的内容上发生一些重合或者交叉。因此,这种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复杂性。
出处
《法学杂志》
1986年第6期15-16,共2页
Law Science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