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人胡应麟说:“至唐人乃作意好奇,假小说以寄笔端。”(《少室山房笔丛》)至鲁迅说得更明白:“小说亦如诗,至唐而一变,……而尤显者乃在是时则始有意为小说。”(《中国小说史略》)认为唐人才开始有意为小说。现在有学者认为六朝已有有“意为小说”的萌芽。撇开这些争论,有一点可以肯定:唐人已经有意识地进行小说创作,小说的自觉时期已经到来。 唐人怎样“有意为小说”呢?本文侧重从李益的生活事实与《霍小玉传》中的审美事实的联系与区别,探索唐人自觉地进行小说创作的部分艺术手法。
出处
《鄂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7年第Z1期66-71,共6页
JOURNAL OF WEST-HUBE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