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以下简称“总协定”)是一项调整缔约国之间贸易关系的多边条约。无论是从总协定订立之初缔约国的意图上看,还是考查总协定的整个条文措词,在形式上它并不是一个正式的国际组织。然而,自一九四八年成立以来,总协定的实践表明,它已逐渐发展成为缔约国调整相互间贸易政策与法律、进行削减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以及其它贸易保护性措施、制定国际贸易活动准则和解决政府间贸易争端的重要场所。而且,总协定内部的组织机构也逐渐健全起来,实际上已成为一个相当重要的专门性国际组织。
出处
《法学评论》
1987年第1期35-39,共5页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