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交通银行是改革的产物,其最大特点是股份制、综合性和跨地区。所谓跨地区,就是打破按行政区划建立分支机构的模式,在经济区域的中心城市建立机构,并将其业务辐射到区域内的广大地区。按照这样的设想,交通银行总行建立在东南沿海乃至全国的经济、金融中心城市上海,同时在全国几大中心城市建立区域性管辖分行,再在各个经济区域内设立若干分支行,从而形成交通银行特有的服务群体和网络。三年的实践证明,按照经济区域设立金融机构适应了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要求,具有明显的优越性。
出处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CSSCI
1990年第3期83-84,97,共3页
Journal of Central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