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木凋”。这是晚唐诗人杜牧《寄扬州韩绰判官》诗中的开头两句。但一本作“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两种不同版本共同流传。千百年来学者莫衷一是。然度之常理,当以一本为是。另本恐后人传抄之误。因杜牧决不会在同一首诗中,既写成“草木凋”,又写成“草未凋”。今人尽管拿不出什么根据来证何者为是,但综观全文,我以为还是“秋尽江南草未凋”为是。拙见如下:
                
                
    
    
    
    
    
                出处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2年第3期29-29,共1页
                    
                
                    Journal of 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