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水浒》第十八回,晁盖等“劫取”生辰纲事发,济州府奉太师蔡京“钧旨”,差缉捕限日“捉拿各贼正身”.公文下到郓城县,正当宋江值日。宋江一听“贼首”是他的心腹兄弟晁盖,大惊失色,当即稳住缉捕官,自己策马直奔东溪村晁盖庄上,备说此事,并让晁盖他们,“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这就是所谓“宋公明私放晁天王”的故事。因为此事,一些人把宋江说成了梁山革命事业的“奠基人”,给奴才的脸上抹了一层紅色的油彩。
出处
《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1975年第4期58-59,共2页
Journal of Northwest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