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在某种程度上讲是通过司法而实施的,因而规范和调整司法活动的司法制度对一国法律的实施具有重大影响,并起着桥梁性作用。但是,我国的司法制度是在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现行司法制度因其自身的缺陷已难以适应我国法律的有效实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因此,司法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本文从我国现行司法制度的主要弊端入手,分析了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出处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6期25-39,共15页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