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3年7月,深圳经济特区第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三和有限公司组成临时股证委员会,并宣布开始发行股票,试用新的集资形式筹措企业发展资金。这是深圳经济特区第一个获准发行股票的企业。该公司发行的股票有优先股,普通股两种,计划在注册资本总额内,发行股票2亿元。开始时是用股权证和记账相结合的方式,每股定为人民币1万元,这批共1000股,已被发起股东认购完毕;后来为了便于在社会上公开发行认购,使特区内企业、农村社队和个人有机会购买,故把股票改成每股面额为人民币1元。
出处
《国际贸易》
1984年第3期17-1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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