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宏观调控决策权的重新审视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宏观调控决策权是一种区别于宏观调控活动中管理决策权、业务决策权的战略决策权。我国宪法规定的宏观调控决策权主体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不包括国务院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宏观调控决策权作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大事项决定权,其运行必须受到宪法、法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假使违法行使宏观调控决策权,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而非仅承担政治责任。
作者 张辉
出处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CSSCI 2013年第1期294-307,共14页 Nanjing University Law Review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我国转型期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研究”(项目编号:10YJC82015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8

共引文献312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