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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比较广告的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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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比较广告又称竞争性广告,是指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将自己的商品与竞争对手及其商品进行对比的广告。比较广告本身并不必然构成非法。比较广告被不正确利用时,有可能侵犯他人的正当利益时,才构成非法。本文从比较法的角度考察了世界上许多国家比较广告的合法标准并总结出比较广告一般合法性标准,同时具体分析了违背该标准的行为及法律适用。
作者 毕金平
机构地区 安徽大学法学院
出处 《宿州教育学院学报》 2004年第2期32-34,共3页 Journal of Suzhou Education Institute
作者简介 毕金平(1975-),男,安徽大学法学院2001级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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