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就实践中出现的挪用公款罪的几种特殊“挪用”行为包括挪用公款罪中的“借贷”行为、虚设贷款理由骗贷而交由他人使用行为、由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冒名贷款行为、挪而未用行为、“集体”挪用行为以及调离原单位的行为人仍以该单位的名义收取该单位的贷款或者欠款归个人使用的行为等作一初浅的探讨。
出处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5年第5期10-13,共4页
Journal of Fujian Commercial College
作者简介
黄荣婷(1974-)女 罗源县人民检察院 助理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