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奁史》是清人王初桐编纂的一部类书,其中卷五十三至五十五包括音律、乐器和歌舞三部分。古代女性乐者作为这些音乐活动的主体,分散在不同的社会阶层,即皇室女子、贵族女子、平民女子、乐妓群体和神话人物。一、皇室女子皇室女子是古代社会中的上层女性,其中音乐欣赏者和表演者不在少数。她们主动参与音乐表演,这与中国古代社会对音乐的重视密不可分。
出处
《碑林集刊》
2021年第1期182-192,共11页
基金
2012年高校古委会规划项目“《奁史》整理与研究”(项目编号:1257)成果之一
西安市2020年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奁史》所见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女性日常生活史资料整理与研究”(项目编号:ZX151)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
张平: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