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众所周知,一件碑刻的产生一般包括撰文、书丹、采石、模勒与镌刻等步骤。御碑系皇帝撰文、书丹,其造刻的每一环节均由相应政府部门官员负责,管控较为严格。在撰文、书丹之后,御碑制作便进入采石、摹勒与镌刻等环节。固然文词与书法精善与否直接决定着御碑文化水准的高低,而石材的优劣以及摹勒与镌刻技艺的精粗也对御碑的艺术表现效果起着重要作用。对于唐代御碑的采石、摹勒与镌刻制度,无论两《唐书》还是《通典》《唐六典》《唐会要》等典志文献均无明确记载,而御碑中的零星记载正可为这一问题研究提供一些有价值的资料信息。本文拟从碑刻资料出发,结合传世文献,对唐代御碑采石、摹勒与镌刻等环节中的参与机构人员及相关问题加以考证,以期能对唐代御碑刻立制度研究有所裨益。
作者简介
孟凡港,曲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