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对财政基本功能界定和财政机构分工进行了梳理,认为财政收入组织和财政支出组织的关键问题是采取“一体化”设置还是“分设制”设置,这也是财政监督的重要内容。我国财政实行收支机构分设、预算和支出执行机构内设于财政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一体化”于财政部、政府采购办公室内设于财政部的基本架构,基本适应我国现有国家治理体系的要求。同时,为进一步提升现代财政治理能力,本文建议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和预算管理功能,将现有财政部预算司升格为“国家预算局”,由财政部代管。
作者简介
丛树海,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财政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财政理论与政策、公共支出管理、社会保障理论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