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人大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应尽职责和人大监督的应有之义。本文阐明了人大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逻辑起点,并在充分调研湖北省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金融国有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基础上,对比分析了中部六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提出人大应构建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长效机制,充分体现人大的法律监督、程序监督、重大事项监督特征,从而明确人大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重点,加强相关立法,充分运用预算审查监督功能,推动国有资产信息公开,强化人大监督刚性,统筹出资人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以及社会监督,建立监督协同联动和会商机制,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作者简介
蔡红英,经济学博士,二级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兼职博士生导师。现任湖北经济学院党委委员、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十四届湖北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中国财政学会理事,享受湖北省政府专家津贴。长期从事政府预算问题研究。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博士后基金等多项课题,多次主持参与湖北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的调研课题,有丰富的学术成果和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