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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康德正义论的两个层次

On the Two Levels of Kant’s Theory of Jus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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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康德实践哲学中包含着一个比较独特的"正义论",即一个由人类的正义和上帝的正义两个层级构成的完整体系。康德正义论的两个核心要素是分配的正义和惩罚的正义,它们贯穿于人类的正义与上帝的正义这两个层级中。分配正义的原则是合法性,惩罚正义的原则是平等性。上帝的正义和人类的正义之间虽然存在着原型与摹本的关系,但我们对这种关系的理解不能立足于传统神学,而是必须立足于康德的先验哲学:一方面,上帝的正义可为人类的正义提供一种绝对神圣性的保障;另一方面,这种神圣性只具有主观的、实践的实在性。康德的正义论对于康德道德哲学具有重要意义,即在正义的驱使下,道德法则从"应当"走向现实。
作者 王建军
机构地区 南开大学哲学院
出处 《道德与文明》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81-88,共8页 Morality and Civiliza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5AZX014) 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资助项目
作者简介 王建军,南开大学哲学院教授(天津30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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