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英国普通法法律方法的变迁——以19世纪判例制度的“严格化”为中心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19世纪,判例制度在英国日渐严格化,法官不再能诉诸“理性”背离先前的判决,而是要受到先例判决理由的拘束。先例的拘束力分为纵向和横向两种。前者指上级法院判决对于下级法院的拘束力,在19世纪中叶已经基本确立;后者指判决对于法院自身和同级法院的拘束力,以上议院在London Tramways案的判决为标志,于19世纪末确立。判例制度严格化是英国法律职业共同体在19世纪司法改革的背景下对于普通法法律方法的调适,它提高了普通法的确定性,但也限制了英国法院适应社会变革的能力,导致英国最终于1960年代部分放弃了严格的判例制度。
作者 王婧
出处 《法律方法》 2022年第1期173-187,共15页 Legal Method
作者简介 王婧,女,山东威海人,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外国法制史。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二级参考文献71

  • 1孙海波.越法裁判的可能、形式与根据[J].东方法学,2019,0(5):147-160. 被引量:26
  • 2[美]AL科宾.《科宾论合同》(下册),王卫国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
  • 3R. Cross & J. W. Harris, Precedent in English Law 1.3 (4th ed.,Clarendon Press 1991).
  • 4Cross & Harris supra note 1,at 16.
  • 5P. Devlin, Judges and Lawmakers, 39 ModemLaw Review 1 (1976).
  • 6[德]K .茨威格特、H .克茨.《比较法总论》,潘汉典、米健、高鸿均、贺卫方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四7页.
  • 7Devlin,supra note 4,at 1.
  • 8See Devlin, supra note 4, at 2.
  • 9Terence Ingman, The English Legal Process 223 (12th ed.,Oxford 2008).
  • 10Ingman, supra note 10,at 3 -5.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