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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证主义者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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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从法律实证主义的角度讨论法律的规范性问题,即法律具有约束力、具有权威性以及其提供行动理由的意义和方式。在过去的四十年里,法律规范性的话题已经成为法理学争论的中心话题,许多法哲学领域的学者将规范性视为法律的本质属性,对它的解释已成为法理学不可回避的任务。大部分争论都围绕着这样一个问题,即法律是否从道德中获得任何规范性,或者更确切地说,法律是否特别地创设区别于道德的和审慎的理由的“法律理由”。本文将论证在任何处理法律规范性这一主题的过程中首先需要进行一些概念上的区分,即规范性类型之间的区分,理由类型之间的区分以及不同种类的法律主体之间的区分。阐明了这些区分,我们就能够看到,在法律的规范性中没有什么神秘之处,法律实证主义完全有能力解释它。
作者 冯诗苑(译) Giorgio Pino
出处 《法律方法》 2023年第3期140-153,共14页 Legal Method
作者简介 乔治·皮诺(Giorgio Pino),意大利罗马第三大学法哲学教授;冯诗苑,河南郑州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方法论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法律方法论、西方法律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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