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八届三中全后,官邸制一不小心成为热词,进入公共视野。赞同者如夜行见"宝",历数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官邸制度之优势,崇为整饬官场腐败之法宝;反对者如深夜见鬼,认为是传统中国封建性身份特权见机反正,借尸还"魂"。严格意义上讲,中国的官邸制更为古老,是否如科举制度成为其他国家之借鉴不便确证,但其内在法治化路径却颇值深究。为什么会出现官邸制?就法律层面而论,官邸制之兴源于三大动力:一是统一行政,方便百姓。就笔者目力所及,传统中国官邸与官员之私家住宅统一,前邸后宅,同属公产。
出处
《中国法律评论》
2014年第1期240-241,共2页
China Law Review
作者简介
刘云生,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