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一次新的谋杀,其令人作呕的程度比犯罪有过之而无不及。它根本不能补偿犯罪对社会的危害,而只是加重了危害。因此,我赞同陈兴良教授的观点:"只有人道主义,才是废除死刑的底气所在;将死刑导向穷途末路的,只能是国家的成熟和人类尊严的提高。"一、告一段落的死刑存废之争死刑存废之争在国际上已见高下,超过2/3的国家在法律上或者在事实上废止了死刑。其中,欧盟成员国是态度最坚决、行动最有力的死刑终结者。而中国和美国则站在一起,坚守着保留死刑的立场,共同应对欧盟不时的指指点点。
出处
《中国法律评论》
2014年第2期44-47,共4页
China Law Review
作者简介
邓子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