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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费税两个转型弥补广东地方财政缺口的法律思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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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广东财政财力虽仍位居全国各地前列,但近年财政收支不平衡的问题日益严重,不仅在作为主体税种的营业税被增值税取代后出现了目前尚无法替代的"主体税种缺失而引发的财政缺口",而且随着事权与支出的不协调导致"公共财政收支缺口"日益加大,以及为弥补财政收支缺口而导致政府债务不断增加,引发"财政收支实际缺口"不断扩大。而2019年10月国务院提出消费税"两个转型"的重大政策措施以及同年12月初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起草的《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无疑为广东先行先试,培育地方主体税种,扩大地方税税源,提升地方财政自给能力,弥补公共财政缺口,开启了财税制度深层次改革的法律与政策选择之门。
出处 《法治论坛》 2020年第2期309-317,共9页 Nomocracy Forum
作者简介 张富强,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主要研究领域:财税法、经济法;赖梦珠,华南理工大学财经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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