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宋代学者提出“右文说”,以为“凡字,其类在左,其义在右。”并指出形声字的声符(多半在右边)往往表示意义,如“戋,小也。水之小者曰浅,金之小者曰钱,歹之小者曰残,贝之小者曰贱。如此之类,皆以戋为义。”另如青声字,晴、睛、清、精等均有精明之义。这种说法开拓了人们的眼界,推动了语源学的发展。尔后,清儒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进一步指出“凡于声字多训大”,“凡从奇之字多训偏”,“凡从皮声字皆有分析之义”,“凡从句者皆训曲”,“凡衣声字皆训厚”等等。
出处
《淮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6年第4期136-138,145,共4页
Journal of Huaibe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